单板策略系列号:5015

职务:机关书记员和副书记员,合同和支票

目的

确定书记员和副书记员的角色,以执行法律和 金融协议

声明

学院院长担任地区书记员. 作为 在地区,社长可以签署支票并从地区帐户中提取资金 为本区之目的,并监督本区之财务事宜. 教育委员会应委任一名副书记员,该名书记员亦有全权 代表地区书记处理财务事宜. 理事会通过决议 是否可以授权其他学院官员履行特定的财务责任 我代表这个地区. 任何学院的工作人员都不能在支票上签字提取资金 地区账户,除非该官员在地区的保护伞下 保险.

除了必须由董事会批准或由董事会主席签署的合同 该地区的董事会、书记员和副书记员有权签署所有合同 这些都是学校日常工作所需要的. 其他个人、 经依法通过的决议,可由董事会授权签署合同 代表地区.

收养日期:1983年4月14日

DATE(S) OF REVISION(S): 11/14/85; 05/18/88; 03/17/93; 04/16/08, 7/20/16

上次覆检日期: 01/19/11, 7/20/16